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沪深交易所完善制度 北向看穿机制落地
本报记者 朱宝琛 姜 楠
近期,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协商一致,宣布沪深港通北向看穿机制(投资者识别码制度)将于2018年9月17日正式实施。为落实证监会决策部署,上交所和深交所近日分别修订并发布《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(2018年修订)》。
上交所表示,沪港通北向看穿机制的建立,将有助于上交所充分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,完善跨境监管合作机制,维护A股市场稳定运行。
深交所表示,深港通北向看穿机制落地实施后,深交所将依据投资者识别码等信息,对北向交易申报实施实时看穿监控,有助于充分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,完善跨境跨市场监管合作机制,提升监管效能,维护市场秩序。
据了解,自沪深港通开通以来,证券交易、登记结算、换汇和公司行为等各项业务处理正常,市场运行平稳有序。
数据显示,截至2018年8月31日,沪港通累计交易金额接近10万亿元人民币,日均成交金额超过100亿元。其中,沪股通累计有交易的股票为830只,交易金额累计约5.5万亿元人民币,日均成交金额62亿元;港股通累计有交易的股票为411只,交易金额累计约4.1万亿元人民币,日均成交金额46亿元。
截至2018年8月31日,深港通累计交易金额3.46万亿元人民币,跨境资金整体净流入899.27亿元人民币。其中,深股通累计有交易的股票为1126只,交易金额累计约2.33万亿元人民币,日均成交金额56.96亿元人民币;港股通累计有交易的股票为526只,交易金额累计约1.13万亿元人民币,日均成交金额28.10亿元人民币。
上交所表示,下一步上交所将以服务好内地香港及全球投资者为己任,继续完善沪港通机制,保障系统平稳高效运行,保护投资者权益。
深交所表示, 下一步深交所将持续完善互联互通机制,不断强化跨境监管协作,严厉打击跨境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保护内地、香港和全球投资者合法权益,助力打造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新格局,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的创新资本形成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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